关于调整禹州市商品房契税
缴纳政府补贴政策的
通 告
(相关资料图)
为支持城乡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让广大居民切实享受商品房契税补贴的政策红利,应广大群众诉求,现对禹州市商品房契税缴纳及申请补贴政策进行调整,通告如下:
一、补贴时间及标准
(一)2023年5月10日(含)至2023年6月30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30%给予补贴。
(二)2023年7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购房者,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以上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缴税)日期为准。凡在2024年1月1日(含)以后缴纳商品房(含二手房)契税的,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二、契税补贴申请时间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于2023年7月1日(含)至2024年6月30日(含)进行契税补贴申报,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三、咨询电话
契税缴纳窗口咨询电话:0374—2532516
契税补贴窗口咨询电话:0374—2076778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仍按《关于禹州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禹州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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