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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讯(记者 鹿杨)6月28日晚间,港交所披露,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向港交所提交IPO申请。据悉,这已经是万达商管向港交所提交的第四份招股书,此前该公司提交的上市申请均已失效。
从2021年开始,万达商管就开始谋求在港交所上市。2021年10月21日,万达商管首次递交招股书,该招股书于2022年4月21日失效。紧接着,在招股书失效次日的4月22日,该公司第二次递交招股书,但6个月后,万达商管并未进入聆讯阶段。而后,万达商管第三次提交招股书,直到今年4月25日,第三份招股书失效。当时,万达商管曾对外表示,上市申请材料失效并不影响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进程,公司会尽快按香港联交所要求更新提交申报材料。
证监会在3月22日表示,万达商管若不能于2023年年底成功上市,发行人需向上市前投资者支付约300亿元股权回购款,还需评估对其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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