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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行政等级调整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新余市公路管理局2017年签订的《江西省普通公路换养协议》和2023年6月签订的《新余市国道 G533樟分线高新区境内公路移交协议》,原G533樟树-分宜线K59+683(国道G533线绕城起点即大港村)至 K64+913(水西镇龚家桥西桥头)计5.23公里。根据签订的路产路权移交协议,以上路段的所有权及管理权于2023年7月1日整体移交给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养护等工作。 特此公告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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